根据省工作部署,天桥区将于近期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发放工作,请广大学生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齐全各种证明材料,到天桥区教育局(济南市无影山东路17号)一楼102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贷款手续。
受理日期:2009年8月10日至2009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0531—88098108 0531-88098138
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第二次申请也需要提供完备材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件2份,新生和首次申请的在校生还需提供电子版(居委会盖章,经手人签字);
2.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4.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新生和省外高校的学生可不提供,专升本和继续攻读上一学位的视同新生);
5.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户口本及复印件2份(包括;含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第一页、家庭索引页、共同借款人页、学生个人页,若无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请到对应派出所开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存在特殊情况的证明)。
注;新生办理贷款还需提供;1.该学生高中学校评议小组名名单(公章),2.同意学生贷款资格的审查结果(公章)
济南市天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