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10至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学生在线提出贷款申请的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31日,资助中心受理审核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20日,回执接收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对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籍学生,可直接提出申请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 ),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31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资助中心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及时认真地做好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申请受理工作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资助中心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高校填制和邮寄《回执单》。为保证贷款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高校应尽快为贷款学生填制《回执单》,并组织学生于9月30日前以挂号信方式送达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资助中心收到《回执单》后,与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回执进行核对并登记接收时间。
济南市天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